12月24日,《九江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下稱《條例》)新聞發布會召開。新聞發布會上宣讀了江西省人大常委會《關于批準<九江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的決定》和九江市人大常委會公告,介紹并解讀了《條例》,相關發布人就《條例》有關規定、后續貫徹實施等問題現場作出了回答。
該《條例》共12條,圍繞海綿城市規劃建設、部門職責、運行維護、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規定,將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它的出臺,標志著我市城建領域法制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對海綿城市建設具有深遠而重大的意義。
九江眾水匯集,既是水資源的富集地,也是水生態的敏感區。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是解決城市內澇和雨水資源化利用的有力抓手,是提高城市韌性的重要舉措。特別是2023年6月九江入選全國第三批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城市以來,我市堅持全域謀劃、系統施策,因地制宜、有序實施,在城市防洪、內澇治理、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非常規水資源利用等方面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同時,也面臨新、老城區差異統籌難、生態效益長效維持難等深層次挑戰?!稐l例》從法律層面明確了海綿城市建設的目標路徑、責任主體和標準體系,將有效推動我市城市開發建設方式向綠色、低碳、韌性轉型,實現水生態與城市發展的協同共進。
《條例》聚焦難點堵點,明確住建部門統籌協調、自然資源部門規劃管控、城管部門運維監管等多方職責,強化從項目立項、設計、施工到運維的全鏈條法制約束,填補制度空白,固化協同機制,有助于實現海綿城市建設的系統化、標準化和可持續化。
近年來,我市在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過程中,形成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實踐經驗。在項目全過程管控方面,建立涵蓋規劃設計、施工審查、竣工驗收、運行維護的制度體系;在跨部門協同方面,形成住建、自然資源、城管、水利等多部門聯動的技術審查與監督機制;在差異化治理方面,探索新區成片開發與老城有機更新相結合的建設路徑。這些經驗轉化為《條例》具體條款,從法律層面固化示范成果,為海綿城市長效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我市將繼續致力于探索濱江丘陵平原結合型海綿城市建設的更多經驗,全力打造“安全韌性、綠色生態、人水和諧、幸福宜居、智慧人文”的城市樣板,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
來源:九江日報